功能性委員會

董事會

(一) 董事會權責
本公司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、監督管理階層、對公司及股東負責,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,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、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。

(二) 董事會成員
董事宜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需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整體宜具備之能力如下:
(1) 營運判斷能力。(2)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。(3) 經營管理能力。(4) 危機處理能力。(5) 產業知識。(6) 國際市場觀。(7)領導能力。(8)決策能力。

董事會考量成員多元化方針,由XX席產學經驗豐富之董事組成,具備專業背景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,其中設有XX席外部獨立董事。 本屆任期由民國XXXXXX日至民國XXXXXX日。

職稱

姓名

經歷

學歷

董事長

許承強

現任
   - 上奇集團創辦人暨 董事長
   - 昕奇雲端科技 (股) 公司 董事長
   - 香港信港電腦公司 董事長
   - 碩泰網通 (股) 公司 董事長
   - 高捷信 (股) 公司 董事長
   - 高盛應用科技 (股) 公司 董事長
   - 英屬維京群島幫你優 (股) 公司 董事長

學歷
   -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 (Albany分校) 資訊科學碩士
   - 國立清華大學動力機械學士

董事

獨立董事


審計委員會

(一) 審計委員會權責
審計委員會由X名獨立董事組成,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、稽核、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。依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運作,主要審議事項包含:
(1) 年度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
(2)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、報酬服務
(3) 簽證會計師資歷、獨立性及績效評量
(4) 內部控制制度制定、修訂及有效性考核
(5) 重大之資產、衍生性商品、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交易
(6) 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
(7) 財務、會計或內稽主管之任免
(8) 公司遵循法規
(9)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

(二) 審計委員會成員
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。本屆任期由民國XXXXXX日至民國XXXXXX日並推舉XXX擔任召集人。
審計委員會名單:
XXX
XXX
XXX

 

薪資報酬委員會

(一) 薪資報酬委員會權責
薪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以獨立超然角度為公司建立與績效連結的薪酬制度,忠實履行董事會所賦予之職權,訂定並定期評估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、標準與結構,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與決議。

(二)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
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X次。本屆任期由民國XXXXXX日至民國XXXXXX日並推舉XXX擔任召集人。
薪資報酬委員會名單:
XXX
XXX
XX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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